1、船舶纜繩斷裂事故發生后,發現人應按公司規定的程序匯報,匯報時應說明船舶纜繩斷裂事故發生的泊位名稱、事故船船舶名稱、船舶作業狀態、船舶裝卸貨物名稱、事故嚴重程度等。
2、調度室接到船舶纜繩斷裂嚴重事故報告后,應立即向海事搜救中心報警求援。
3、如有人員受傷,應立即撥打醫院急救電話。
4、碼頭當班值班主管為事故現場臨時指揮,部門經理到達現場后,由部門經理擔任現場指揮。
5、當船舶發生位移,系船纜繩發出異常聲響時,作業人員應立即撤離纜繩斷裂傷害區域。
6、立即通知船方停止作業。
7、斷纜事故發生后,立即清點碼頭作業人員,確認有無受傷或失蹤人員,必要時向海事搜救中心、長航公安局指揮中心報警求援。
8、如果纜繩斷裂、船舶位移則使用配備鋼絲纜繩,延長時間。同時,靠碼頭泊位的大馬力拖輪立即出動,頂推船舶,以穩住險情。
9、穩住險情后,會同各部門作好處理解決方案。
10、確定碼頭設備受損情況,采取相應修復措施。
11、事故處理人員應穿好救生衣,必要時佩戴勞動保護用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