化學纖維是用天然高分子化合物或人工合成的高分子化合物為原料,經過制備紡絲原液、紡絲和后處理等工序制得的具有紡織性能的纖維。
纖維的長短、粗細、白度、光澤等性質可以在生產過程中加以調節。并分別具有耐光、耐磨、易洗易干、不霉爛、不被蟲蛀等優點。廣泛用于制造衣著織物、濾布、運輸帶、水龍帶、船用繩索、漁網、電絕緣線、醫療縫線、輪胎簾子布和降落傘等。一般可將高分子化合物制成溶液或熔體,從噴絲頭細孔中壓出,再經凝固而成纖維。產品可以是連綿不斷的長絲、截成一定長度的短纖維或未經切斷的絲束等。化學纖維的商品名稱,中國暫行規定合成短纖維一律名“綸”(例如,錦綸、滌綸),纖維素短纖維一律名“纖”(例如,粘纖、銅氨纖),長絲則在末尾加一“絲”字,或將“綸”、“纖”、改為“絲”。
尼龍熱熔絲、滌綸熱熔絲等屬于纖維織品,但纖維種類較多,其中有化學纖維。化學纖維是經過化學處理加工而制成的纖維。可分為人造纖維(再生纖維),合成纖維和無機纖維。
人造纖維(再生纖維):人造纖維也稱再生纖維。人造纖維是用含有天然纖維或蛋白纖維的物質,如木材、甘蔗、蘆葦、大豆蛋白質纖維等及其他失去紡織加工價值的纖維原料,經過化學加工后制成的紡織纖維。主要用于紡織的人造纖維有:黏膠纖維、醋酸纖維、銅氨纖維。再生纖維是指將天然高聚物制成的漿液高度純凈化后制成的纖維,如再生纖維素纖維、再生蛋白質纖維、再生淀粉纖維以及再生合成纖維。
合成纖維:合成纖維的化學組成和天然纖維完全不同,是從一些本身并不含有纖維素或蛋白質的物質如石油、煤、天然氣、石灰石或農副產品,先合成單位,再用化學合成與機械加工的方法制成纖維。如聚酯纖維(滌綸)、聚酰胺纖維(錦綸或尼龍)、聚乙烯醇纖維(維綸)、聚丙烯腈纖維(腈綸)、聚丙烯纖維(丙綸)、聚氯乙烯纖維(氯綸)等。
無機纖維:無機纖維是以天然無機物或含碳高聚物纖維為原料,經人工抽絲或直接碳化制成。包括玻璃纖維,金屬纖維和碳纖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