拖纜是拖曳他船或浮體及被他船所拖曳時所用的船用繩索。在一套拖索具中,拖纜實際上由三部分組成,即主拖纜、短纜及龍須纜(鏈)。在沿海航區和遮蔽航區拖航時,可以不配短纜。根據不同的拖帶方式拖帶纜的名稱可分為:傍拖的拖纜、橫向頂推的拖纜和吊拖的拖纜。
船舶在港內靠離碼頭、掉頭時或為了確保操縱安全,常用拖輪協助大船操作;另外,當大船在失去動力時,可利用拖船進行吊拖和綁拖。 在一套拖索具中,拖纜實際上由三部分組成,即主拖纜、短纜及龍須纜(鏈)。在沿海航區和遮蔽航區拖航時,可以不配短纜。
船舶尾拖時拖纜放出的長度以保證拖帶過程中拖纜不被拉直,始終保持有一定的懸垂度為原則。適當的懸垂度,能起緩沖急劇拉力的作用,使拖纜不易因受急劇拉力而破斷。但懸垂度也不能過大,否則會使拖纜中段觸及海底造成損壞或鉤掛障礙物。通常,拖纜長度以在拖航過程中其中段不露出水面為宜。此外,如海上有較大浪涌時,拖纜的長度應使拖艦和被拖艦能同時隨波起伏,避免拖纜受到急劇的拉力。
類型:
根據不同的拖帶方式拖帶纜的名稱可分為:傍拖的拖纜、橫向頂推的拖纜和吊拖的拖纜。
傍拖的拖纜大船在無動力時,較多地采用吊拖或尾綁拖,也可兩者兼顧。尾綁拖也稱掮拖,相當于船舷尾部的一側增加一臺主機,能使船前后移動,也易使船朝另一舷轉向。綁拖需3根纜,如圖1所示。按我國一般習慣,傳遞推力的掮纜由大船出,傳遞回轉力矩、加強橫向強度的頭纜(領水纜)與尾纜(銷纜)由拖船出。日本制造的拖船則不一定需要頭纜與尾纜。
橫向頂推的拖纜
靠離泊時需要拖船作橫向頂推(pushing)與拖開,此時應在大船的外檔系一根或兩根大約1/2 大船船寬短拖纜。在頂推時,此纜相當于拖船的頭纜,使拖船的船首不被流壓向下流方向,并在車舵的配合下,使拖船與大船保持丁字形狀態。在拖開時,此纜才真正起到拖纜的作用。
吊拖的拖纜
吊拖(leading ahead)可分為船首吊拖和船尾吊拖。在一些有流的港口,有時采用吊拖大船掉頭。有的港口為使大船安全駛過橋洞船閘,也采用首尾同時吊拖。在有流港口吊拖大船掉頭時,需要較長的拖纜,有的拖船未必備有長的拖纜,所以應由大船出頭纜。而尾拖纜一般由拖船出,以使解纜時不易被卷入大船螺旋槳。
常用的拖纜連接件主要有三角板和連接卸扣,但在使用單根龍須纜(鏈)時,可采用連接環或卸扣同主拖纜連接。
三角板的形狀是角端為圓弧形的等腰三角形,其大小應足以安裝三個連接卸扣。
連接卸扣系指拖索具中用于主拖纜、短纜、三角板、龍須纜(鏈)及防擦鏈之間連接的卸扣,這些連接卸扣均應為螺栓式并帶有螺母及開口銷。卸扣采用碳鋼或合金鋼制作。
所有的卸扣、連接環、三角板等連接設備的極限負荷能力,應不小于其使用的大拖纜破斷負荷的1.5倍。
拖鉤、卸扣、連接環、三角板等連接件應以兩倍的計算工作負荷進行驗證試驗,且不應有永久變形。計算工作負荷(SWL)按以下規定確定:
系柱拖力BP <392kN時,SWL=10BP(kN);
系柱拖力BP≥392kN時,SWL=0.5BP + 196(kN)。